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(2021)8號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漢中市應急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執法裝備采購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1年9月26日
更正事項:采購公告
更正內容:應采購人要求,現對原《詢價通知書》中參數作如下修改:
一、第一項產品便攜式執法筆記本電腦,原參數為“8核以上處理器、1.8G以上主頻;16G以上內存;4G/5G移動網絡模組;重量≤1.5Kg,屏幕13-14寸;操作系統Windows10;配鼠標、電源、電腦包等配件”,現變更為“8核以上處理器、1.8G以上主頻;16G以上內存;512G固態硬盤;4G移動網絡模組;重量≤1.5Kg,屏幕13-14寸;操作系統Windows10;配帶鼠標、電源、電腦包等配件”。
二、第二項產品便攜式打印一體機,增加便攜包。
三、第三項產品執法記錄儀,原數量為“一般18個,防爆8個”,現變更為“防爆型26個”,技術參數不變。
四、第四項產品投影儀,原參數“投放畫面40~200寸;分辨率優于1920*1080dpi;對比度300:1;重量≤4kg”,現變更為“投放畫面40~200寸;分辨率優于1920*1080dpi;對比度20000:1;亮度≥3500流明;重量≤4kg;配地拉幕(55寸1.42米長),幕布可折疊”。
五、第五項產品執法無人機,原參數“續航時間≥30min;控制距離≥6km,圖像距離≥6km,最大控制距離10km;最大起飛重量≤9kg,最大載重≤3kg;5級風力及以下使用,具備環境感知、定位和避障能力,含3年墜機險;圖像實時回傳,內置北斗定位功能;帶夜視變焦相機;選配荷載:五目相機、紅外熱像和氣體傳感器等;具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;加載紅外熱像儀具備防爆等級和安全標志;加載氣體探測儀具備防爆等級和安全標志”,現變更為“續航時間≥30min;控制距離≥6km,圖像距離≥6km,最大控制距離10km;最大起飛重量≤9kg,最大載重≤3kg;5級風力及以下使用,具備環境感知、定位和避障能力,含1年墜機險;圖像實時回傳,內置北斗定位功能;帶熱成像變焦相機;具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;所供機型必須支持以后加配下列荷載:帶夜視和氣體傳感器等;加載氣體探測儀具備防爆等級和安全標志”。
六、第七項產品激光測距儀,原參數為“最大測距2km;防護等級:IP67;I類激光;測距精度≤0.5%;在礦山、危化品等涉爆場所使用時,應具備相應的防爆等級和安全標志”,現變更為“最大測距2km;防護等級:IPX7;I類激光;測距精度≤0.5%”。
七、第十項產品望遠鏡,原參數為“放大倍率≥10倍,黃昏系數≥13;實際視場≥50°,1Km視野≥150m;IPX6;充氮防水防霧,重量≤0.6kg”,現變更為“放大倍率≥8倍,黃昏系數≥13;實際視場≥7.8°,1Km視野≥150m;IPX6;充氮防水防霧,重量≤0.6kg”。
八、第十二項產品執法裝備收納包,原參數為“防摔防水滿足《旅行箱包》QB/T2155要求;耐極限溫度-20℃~+60℃;配備安全鎖,尺寸40*30左右;印反光標識和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統一標志”,現變更為“防摔防水滿足《旅行箱包》QB/T2155要求;耐極限溫度-20℃~+60℃;配備安全鎖,尺寸50*40*20cm左右;印反光標識和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統一標志”。
其余事項不變。
更正日期:2021年10月8日
1.報價時間變更為: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時00分(北京時間);
2.報價地點變更為:漢中市漢臺區南團結街與漢寧路十字金格大廈四樓405室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漢中市應急管理執法監察支隊
地 址:漢中市漢臺區七里辦事處博望路
聯系方式:0916-2628898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漢中市政府采購中心
地址:漢中市漢臺區南團結街與漢寧路十字金格大廈四樓402室
聯系方式:0916-2109081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趙丹丹
電 話:0916-2109082
五、附件:《8-漢中市應急管理局執法裝備采購(更正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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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漢中市政府采購中心”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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